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相关资料图)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对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
制度的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减值
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吕文栋 吴翊 何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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